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辽宁自然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4MA0Y8WRE5L
法人代表:刘文勇
注册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循环产业园区
联系电话:0429-4989999
二、危险废物信息
(一)危险废物类别:
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经营范围涵盖:综合利用HW08、HW09、HW11、HW34、HW35。具体废物类别及代码详见下表(5大类,63小类)
HW08 |
石油开采 |
071-001-08 |
石油开采和联合站贮存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
T,I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071-002-08 |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钻井泥浆 |
T |
|
天然气开采 |
072-001-08 |
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钻井岩屑和废弃钻井泥浆 |
T |
|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
251-001-08 |
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 |
T |
|
251-002-08 |
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水-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生的含油污泥 |
T,I |
||
251-003-08 |
石油炼制过程中含油废水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
T |
||
251-004-08 |
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的浮渣 |
T,I |
||
251-005-08 |
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溢出废油或乳剂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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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06-08 |
石油炼制换热器管束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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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10-08 |
石油炼制过程中澄清油浆槽底沉积物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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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11-08 |
石油炼制过程中进油管路过滤或分离装置产生的残渣 |
T,I |
||
251-012-08 |
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介质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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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件及专用材料制造 |
398-001-08 |
锂电池隔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白油 |
T |
|
橡胶制品业 |
291-001-08 |
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油 |
T,I |
|
非特定行业 |
900-199-08 |
内燃机、汽车、轮船等集中拆解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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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00-08 |
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泥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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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01-08 |
清洗金属零部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煤油、柴油、汽油及其他由石油和煤炼制生产的溶剂油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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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定行业 |
900-203-08 |
使用淬火油进行表面硬化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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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04-08 |
使用轧制油、冷却剂及酸进行金属轧制产生的废矿物油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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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05-08 |
镀锡及焊锡回收工艺产生的废矿物油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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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09-08 |
金属、塑料的定型和物理机械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蜡和润滑油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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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10-08 |
含油废水处理中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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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13-08 |
废矿物油再生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残渣、过滤残渣、废过滤吸附介质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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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14-08 |
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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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16-08 |
使用防锈油进行铸件表面防锈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防锈油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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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17-08 |
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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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18-08 |
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 |
T,I |
||
900-219-08 |
冷冻压缩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冷冻机油 |
T,I |
||
900-220-08 |
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 |
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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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非特定行业 |
900-005-09 |
水压机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T |
900-006-09 |
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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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7-09 |
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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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11 精蒸馏残渣 |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
251-013-11 |
石油精炼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 |
T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451-003-11 |
煤气生产过程中煤气冷凝产生的煤焦油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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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业 |
772-001-11 |
废矿物油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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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34 废酸
|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
251-014-34 |
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及酸泥 |
C,T |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
264-013-34 |
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二氧化钛)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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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261-057-34 |
硫酸和亚硫酸、盐酸、氢氟酸、磷酸和亚磷酸、硝酸和亚硝酸等的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及酸渣 |
C,T |
|
261-058-34 |
卤素和卤素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
C,T |
||
钢压延加工 |
313-001-34 |
钢的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性洗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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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336-105-34 |
青铜生产过程中浸酸工序产生的废酸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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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398-005-34 |
使用酸进行电解除油、酸蚀、活化前表面敏化、催化、浸亮产生的废酸液 |
C,T |
|
|
398-007-34 |
液晶显示板或集成电路板的生产过程中使用酸浸蚀剂进行氧化物浸蚀产生的废酸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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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定行业 |
900-300-34 |
使用酸进行清洗产生的废酸液 |
C,T |
|
900-301-34 |
使用硫酸进行酸性碳化产生的废酸液 |
C,T |
||
900-302-34 |
使用硫酸进行酸蚀产生的废酸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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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04-34 |
使用酸进行电解除油、金属表面敏化产生的废酸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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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07-34 |
使用酸进行电解抛光处理产生的废酸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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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08-34 |
使用酸进行催化(化学镀)产生的废酸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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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49-34 |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酸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强酸性废酸液和酸渣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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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碱 HW35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261-059-35 |
氢氧化钙、氨水、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的生产、配制中产生的废碱液、固态碱和碱渣 |
C |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
193-003-35 |
使用氢氧化钙、硫化钠进行浸灰产生的废碱液 |
C,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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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浆制造 |
221-002-35 |
碱法制浆过程中蒸煮制浆产生的废碱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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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定行业 |
900-350-35 |
使用氢氧化钠进行煮炼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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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51-35 |
使用氢氧化钠进行丝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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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52-35 |
使用碱进行清洗产生的废碱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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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53-35 |
使用碱进行清洗除蜡、碱性除油、电解除油产生的废碱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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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54-35 |
使用碱进行电镀阻挡层或抗蚀层的脱除产生的废碱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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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55-35 |
使用碱进行氧化膜浸蚀产生的废碱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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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56-35 |
使用碱溶液进行碱性清洗、图形显影产生的废碱液 |
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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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99-35 |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碱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强碱性废碱液、固态碱和碱渣 |
C,T |
(二)贮存及处置设施
1、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废物存储,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工艺环节,其中,油泥储存库占地面积 1970㎡,,储罐区3200㎡,储罐10座,合计容积10000m³。综合利用装置建筑面积 1136m2,位于厂区东北侧,布置有 5 万 t/a 废矿物油蒸馏装置 1 套,包括 Φ1.5×12m 减压脱水塔、Φ1.2×15m 减压精馏塔;3.5 万 t/a 废焦油蒸馏处理装置 1 套,位于中部,包括Φ1.8×17.5m 蒸馏塔、Φ1.2×15m 分馏塔;0.5 万 t/a 废溶剂蒸馏处理装置 1 套,包括 Φ0.5×6m 溶剂脱水塔、Φ0.5×9m 溶剂精馏塔;1 万 t/a 废油泥脱水处理装置 1 套,包括 30m3 破乳反应罐、15m3/h 沉降离心机及配套换热、机泵等其他生产设施
酸碱中和处理系统建设面积 272m2,位于厂区西南侧,布置 6.5t/h 多效蒸发装置 1
套,包括离心机、干燥机、蒸发器、冷凝器等生产设备,处理规模 5 万 t/a
2、根据厂内功能分区,包括:生产区、仓储区、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区。
1)综合楼、公用工程站及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站、门卫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装置生产厂房、油泥仓库、采用门式刚架结构。
3)事故池、污水处理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4)地衡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5)污水储罐基础及消防水罐基础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环墙基础结构。
三、危险废物贮存和预处理情况
(一)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有油泥储存库一座占地面积 1970㎡,储罐区3200㎡,设有符合规定的独立围堰,危险废物仓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地面及墙角进行防渗处理。
(二)危险废物分类、预处理情况:
危险废物由专用运输车从废物产生地送至本公司,经地磅称重、取样、检验、登记后运至危险废物库房,主要对进场危险废物称重计量、鉴别分类、卸货暂存的区域。设有地中衡、电子秤、卸货区域、等设备。危险废物相关地面采取防渗处理。进厂危险废物在此经过专业人员鉴别、分类、预处理后,分别送往各自的
贮存、处理处置区域进行处理处置。专用运输车辆进入厂内后经称量、取样,在车箱中暂存等候化验分析结果,分析结果出来后,才能进行后续工序处理。设电子式卡车地磅一个,将进入厂内的危险废物的重量登记,并将结果输入控制中心计算机系统,使管理者能随时得知进入厂内危险废物的总重量及相应统计资料,并将资料保存备查。对于不明废物进行检测,在库内暂存时要做标记。
四、污染治理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油泥库、化验室、危险废物暂存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均采用封闭结构,产生的废气经负压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液洗涤+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氧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DA004) 排放
酸碱中和系统的冷凝器不凝气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热风干燥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焚烧飞灰、焚烧炉渣、除尘器废布袋、污泥、过滤残 渣及蒸馏残液等,其中除尘器废布袋、污泥、过滤残渣及蒸馏残液进入厂内焚烧系统自行处置,焚烧飞灰、焚烧炉渣则委托交由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置;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进行填埋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用机械设备,产噪声级在75~95dB(A)之间,为了能使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可采取如下措施:
(1)风机噪声呈宽频带特性,一般由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噪声所组成,以空气动力性噪声为主。风机布置于鼓风机房内,并在风机出口段设置消音设施,设置隔音操作室,另外在风道处的弯头和三通等气流转弯处可安装导风叶片;
(2)泵类的噪声主要来自液力系统和机械部件,一般呈宽频带性质,焚烧车间内泵类主要采取厂房隔声和减振措施,其他装置区泵类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减振基础;
(3)建设单位要加强对进出厂区的车辆的管理,做到车辆有序停放,进出通畅,消除因阻塞道路而发生鸣笛的现象;
(4)除了在厂区边界建设绿化带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外,建议建设单位还应在各单元构筑物周围种植草坪、布置观赏植物等,可以起到吸收声波、减少声反射等作用。
在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昼间、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